你進過監獄嗎? (2)

我究竟進過幾次看守所,這在我與先生的記憶中產生了分歧。

我說是三次,他說是兩次。“肯定是我說的對,哪次不得是我去接你出來啊。”他信心滿滿地說。“那好吧。”我只好說。但再仔細想想,我又提出了其它證據,證明還是三次。“那好吧。”這次輪到他說。

無論我在居住地進過幾次看守所,在北京,我肯定是進過一次看守所,而且沒用他接我出來。那是天安門自焚案的當年,2001年1月份,月初。

在安利公司工作了十個月後,我提出了辭職。在此之前的上年十月一號之前,我被以丟掉工作而威脅,被迫寫了一份保證不會去北京的保證書。而這次,我想重寫那次的屈辱,我要去北京。

時任主管接到我的辭職申請後,把我單獨叫到一個密室,無不擔憂地問我,說你真的要去北京嗎?你想過後果嗎?我正準備把你提升到一個更好的職位。我意已決地表示,我一定要去。他說那好吧,你自己要小心。

在我和先生的出租屋內,我和其它幾名同修一起,做了一個很長的橫幅。有多長呢,圍著我的身體幾圈那麼長。橫幅的四個角縫上了繩子,四個繩子頭垂落在我的白色大衣下擺下面。

我們反复演練,其他四名男性同修負責拉起四個繩子角。而我,會在橫幅的正中間,轉身握住橫幅上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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